政府產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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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政府物業 |
物業表 |
香港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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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廟道200號 慧雅閣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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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租約滿一年後,承租人可以以書面通知業主在三個月後終止租約(最短租期不少於十五個月)。 (2) 租約滿一年後,業主可以以書面通知承租人在三個月後終止租約(最短租期不少於十五個月)。
其他資料: 1. 每一單位包括一指定車位。在一般情況下,業主不會接納隨後的更改車位要求。 2. 每戶己裝置獨立水錶。 3. 承租人需接受租約期內於本大廈/單位可能進行之翻新及/或其他工程。承租人不可對這些工程提出任何索償。 4. 單位成功租出後,承租人或需繳付不多於半個月之成交租金予地產代理作為其佣金。 所有資料僅作參考之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更新日期: |
25-8-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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