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 租 政 府 物 业 > 可 供 出 租 单 位 > 郝德杰道8及10号

待 租 政 府 物 业

Property photo

外观
郝德杰道810号

内观
郝德杰道810号

内观
郝德杰道810号

休憩地方
郝德杰道810号

景观
郝德杰道810号

纯文字版

物业表
 
九龙长沙湾
琵琶山 郝德杰道8号
层数 单位 车位 楼龄 建筑
面积
(sq. ft)
实用
面积
(sq. ft)
睡房 管理费 月租* 租期 提前终止
租约的规定
免租期
承租人
方面
业主
方面
**12 24 A20 1964 3,096 2,730 3 $3,380 $30,100 两年 备注(1) 备注(2) 一个月

** 单位内非由业主提供的非标准装置及设备须由承租人负责保养。业主对单位内的非标准装置及设备并无责任。

 

备注:

(1) 租约满一年后,承租人可以以书面通知业主在三个月后终止租约(最短租期不少于十五个月)。

(2) 租约满一年后,业主可以以书面通知承租人在三个月后终止租约(最短租期不少于十五个月)。

其他资料:

* 不包括差饷及管理费

1. 每一单位包括一指定车位。在一般情况下,业主不会接纳随后的更改车位要求。

2. 每户已装置独立水表。

3. 承租人须留意附近正进行多项土木工程(包括九号干线及其附属工程),承租人将不能因此获得任何赔偿,而此项将会列明于编配住宅单位通知书及租约中。

4. 承租人需接受租约期内于本大厦/单位可能进行之翻新及/或其它工程。承租人不可对这些工程提出任何索偿。

5. 单位成功租出后,承租人或需缴付不多于半个月之成交租金予地产代理作为其佣金。

所有资料仅作参考之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顶端顶端
返回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