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处

 

出租政府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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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表
 
香港渣甸山

毕拉山道 111号

层数 14
单位 F
车位 F14
楼龄 1980
建筑面积 (平方呎) 2,750
实用面积 (平方呎) 2,287
睡房 3
每月租金 (包括管理费,但不包括差饷) $67,000
租期

两年

提前终止租约的规定 ( 承租人方面) 备注(1)
提前终止租约的规定 (业主方面) -
免租期 两个月

其他注释:单位内非由业主提供的非标准装置及设备须由承租人负责保养。业主对单位内的非标准装置及设备并无责任。

 

备注:

(1) 租约满一年后,承租人可以以书面通知业主在三个月后终止租约(最短租期不少于十五个月)。

其他资料:

1. 每一单位包括一指定车位。在一般情况下,业主不会接纳随后的更改车位要求。

2. 每户己装置独立水表。

3.承租人须接受租约期内于本大厦正进行中的翻新工程、改善工程或其它工程。承租人不可因这些工程向业主提出任何索偿。

4. 单位成功租出后,承租人或需缴付不多于半个月之成交租金予地产代理作为其佣金。

5.在免租期期间承租人须负责缴付物业的管理费、差饷及所有其它支出。

 

所有资料仅作参考之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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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6-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