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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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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政府物业

出租

除住宅物业外,政府物业如铺位、食堂、广告位、停车场及自动柜员机位等亦会透过公开招标/报价,出租作指定用途。招标/合约公布会在本署「产业署物业网」的网页上及指定的报章(如适用)刋登。请按此处前往本署「产业署物业网」的相关网页浏览更多相关资讯。

租入

政府会不时物色合适的私人非住宅物业作政府用途。任何人如有合适非住宅物业可供政府租赁,可将物业详情以电邮(电邮地址: add-reg@gpa.gov.hk)或传真(传真号码:28271891)方式送交本署。